儿童化妆品备案 政策背景
根据《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儿童化妆品是指适用于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 具有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功效的化妆品。 标识“适用于全人群”“全家使用”等词语或者利用商标、图案、谐音、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包装形式等暗示产品使用人群包含儿童的产品按照儿童化妆品管理。
与普通化妆品备案资料相比,儿童化妆品在产品配方设计、产品执行的标准、产品标签平面图、产品检验报告及产品安全评估资料等方面均有特殊要求。
中科检测针对儿童化妆品开展儿童化妆品备案及检测服务。
儿童化妆品 备案要求
儿童化妆品备案参照国产非特殊化妆品备案要求进行备案,需特别注意以下两点:
1、标签更新说明
儿童化妆品注册或备案新申请:自2022年5月1日起,必须按照《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进行标签标识
已注册或备案的儿童化妆品:2023年5月1日前,应按照《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完成产品标签的更新
2、小金盾标注
2022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必须标注“小金盾”;2023年5月1日后生产或进口的儿童化妆品,必须全部标注“小金盾”。值得注意的是,化妆品包装上标注“小金盾”,仅说明该产品属于儿童化妆品,不代表该产品已获得监管部门审批或质量安全得到认证。
儿童化妆品 检测项目
检测类别 | 检测项目 | |
微生物项目 | 菌落总数、霉菌与酵母菌总数、金黄色葡萄球菌、耐热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 | |
重金属 | 汞、砷、铅、镉 | |
风险物质 | 二噁烷 | |
甲醇 | ||
甲醛、游离甲醛 | ||
α-羟基酸、pH | ||
石棉 | ||
防晒剂 | ||
毒理项目 | 急性眼刺激试验 | |
急性皮肤刺激试验 | ||
皮肤变态反应试验 | ||
皮肤光毒性试验 | ||
功效评价 | 婴幼儿 0~3周岁(含3周岁) | 皮肤光毒性试验 |
儿童 3~12周岁(含12周岁) | 保湿、护发、修护、舒缓、滋养 | |
包装材料 | 锑、有机锡、邻苯二甲酸酯、全氟化合物、壬基酚与壬基酚聚氧乙烯醚 |
为您推荐
更多
推荐资讯
推荐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