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膏抗口臭功效评价标准及方法介绍

537次 2023.09.18

  口臭即口腔异味,是指口腔散发出异味的一种症状,从口腔或其他充满气体的空腔中如鼻、鼻窦、咽,所散发出的臭气。牙膏宣称抗口臭功效,需要进行牙膏抗口臭功效评价,下面一起来了解相关评价标准及方法。


  牙膏抗口臭功效评价标准


  T/COCIA 9-2020《口腔清洁护理用品 牙膏功效评价 抗口臭效果的临床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口腔清洁护理用品抗口臭(口腔异味)的效果评价方法及临床试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评价和验证控制口源性口臭的产品。这些产品含有控制口臭的有效活性成分,本标准适用于评价和验证宣称具有去除牙齿外源性色斑功效,并且产品质量符合相应标准规范的牙膏类产品。本标准适用于真性口臭。


  牙膏抗口臭功效评价方法


  感官评价(即嗅觉评分,鼻闻法)


  由训练有素的评估人员利用有效记分指标评价受试者的口气。试验前对评估者进行标准一致性试验。


  检查时使用专用屏风将受检者与检查者隔离,检查者与受检者距离约为10厘米,两者之间放置一屏蔽隔板。要求受检者闭口使用鼻子正常呼吸1秒,然后对玻璃管呼气,检查者从玻璃管被检查者呼出的气味进行嗅觉评估并对评价口臭程度计分。


  计分由鼻嗅检查人员评分,可采用Greenman的0-5的等级评分方法。评分标准如下:0:察觉不到气味;1:勉强可以察觉到气味,若有若无;2:轻微但可明确察觉;3:中等臭味;4:重度臭味;5:极强的不能忍受的恶臭。取检查者评分的均值作为结果。


  也可以采用0-9等级评分标准。口气评价计分标准:1=口气最清新;2=非常清新;3=中等程度清新;4=轻微清新;5=既不清新也不口臭(评价者不能认为是口臭,但可以发现存在,可定义为一个发现的阀值);6:轻度口臭(超过可以认知的阀值,定义为认知阀值);7=中等口臭;8=严重口臭(口臭十分强烈,但检查者可以忍受);9=非常严重口臭(检查者本能地避开,难以忍受)。


  牙膏功效评价机构-中科检测,开展牙膏产品各类型功效评价服务,具备功效评价实验室,具体费用及周期可以咨询中科检测工程师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