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肤啫喱检测执行标准是什么

29次 2025.05.15

  ‌护肤啫喱是一种半流体状态的护肤品,通常具有透明或半透明的外观‌。它主要由水和有机聚合物的混合物作为基础成分,配合各种护肤成分制成,具有清爽、透气、易吸收的特点‌。护肤啫喱的质地轻盈,涂抹后能迅速被肌肤吸收,不会在皮肤表面形成厚重的涂层,因此使用后肌肤感觉清爽不油腻‌。护肤啫喱检测相关执行标准是什么?


护肤啫喱检测


  护肤啫喱检测执行标准


  QB/T2874-2007《护肤啫喱》


  本标准规定了护肤啫喱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护理人体皮肤为主要目的的护肤啫喱,其配方中主要使用高分子聚合物为凝胶剂。


  护肤啫喱检测指标要求


  以下是QB/T2874-2007《护肤啫喱》标准中对护肤啫喱的一些要求:


  感官指标:外观应为透明或半透明胶状,无异物,允许添加起护肤或美化作用的粒子;香气符合相关规定。


  pH值:pH值范围在3.5-8.5之间,按GB/T13531.1-2008《化妆品通用检验方法pH值的测定》进行检测。


  耐热、耐寒:耐热需在(40±1)℃下保持24h,恢复室温后与试验前无差异;耐寒需在-5℃至-10℃下保持24h,恢复室温后与试验前无差异。


  密度:产品密度应在0.9-1.1g/cm³之间。


  重金属:汞、铅、砷等重金属含量应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粪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微生物指标应符合相关规定。不得检出粪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


  其他:甲醇含量等应符合相关规定,不得含有《化妆品卫生规范》中规定的禁用物质,限用物质的使用应符合相应的限制要求。


  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以及JJF1070-2005《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的规定。


  标志:应符合GB5296.3-2008《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的要求,包括化妆品的名称、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净含量、化妆品成分表、保质期等。